工作簽證分臨時和永久兩種性質,是僱主以擔保形式聘請來自海外而有專業技能的員工。以下是比較常用的簽證(現實就個別情況而定):
臨時工作簽證 457 - 申請人需符合基本條件如年齡,英文水平,職業技術,以及得到僱主題名。該僱主需向移民部申請並被批准成為標準商業擔保人(SBS)。這簽證有2年期或4年期,4年期簽證有機會可續簽成永久簽證。
僱主擔保簽證186 - 這是一個永久簽證,申請人需符合相對條件如年齡,英文水平,職業技術,以及得到僱主題名。這簽證主要分兩個步驟完成,首先是成功得到僱主題名,然後進入簽證申請程序。
偏遠地區僱主擔保187 -這是一個永久簽證,申請人需符合相對條件如年齡,英文水平,職業技術,以及得到僱主題名。這簽證主要分三個步驟完成,先要得到州政府題名擔保,再加上僱主擔保,才可以進入申請程序。